北京实施禁止燃油汽车占用充电空间的政策
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,智能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越来越完善。
然而,许多新能源汽车的所有者经常遇到一个问题,那就是总是有燃料汽车占据充电空间,而电动汽车过于拥挤而无法充电。
几天前,北京地方标准《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行管理规定》发布。
该法规已发布在市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,该网站将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启用。
根据新规定,电动汽车充电站应指导燃油汽车不要占用专用的充电泊位。
其中,在采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中,工作人员应管理充电站的停车环境,以免使用燃料汽车占用充电停车位,影响正常的充电活动。
在“无人值守”中,自助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,应采用智能化,充电与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,解决非充电汽车和已建成充电汽车占用充电空间的问题。
充电站必须配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。
该规范建议,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的检查频率应每天不少于一次。
自助充电站的充电频率,应根据场所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管理,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。
每月一次。
如果发现燃油车辆占用了专用的停车位以进行充电,则应通知车主立即离开。
该规范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开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站,单位内部的充电站,居民区的公共充电站以及其他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充电站,并规定充电的条件车辆应予以通知。
负责编辑AJX